张女士问: 我几年前与一已婚男士产生感情,后怀孕生下一男孩,当时并不想破坏对方的家庭,孩子一直由自己独立抚养。但今年我查出患直肠癌晚期,无法继续抚养小孩,请问孩子的生父能否在自己不治时抚养孩子? 本报释疑:虽然你的孩子并不是婚生子,但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现在你因患病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孩子的生父有承担抚养的义务。若对方不承认是你孩子的生父,你可请求进行亲子鉴定或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与你孩子的亲子关系。 |